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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 和优秀民营企业 发布日期:2018-11-02 16:46:02

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农委,各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为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鼓励全市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民营企业。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济民营企业,突出“4+4+1”主导产业,大、中、小、微企业兼顾。
2.民营企业家。
我市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实体经济民营企业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经理(总裁或负责人),每家企业限报1人。
(二)评选名额
优秀民营企业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50位。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可以同时申报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民营企业
1.企业形象良好。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2.经营业绩优良。企业近三年持续健康发展,无业绩亏损纪录,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贡献、研发投入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
3.创新能力突出。重视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在行业和区域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或自主专利技术,在企业现代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社会责任显著。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发展环境、加强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强化安全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扶危帮困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评选: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损害消费者权益;有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有银行债务不良记录;发生较大以上(含)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环境污染事故;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有其他失信违法行为。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
1.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劳资冲突事件。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3.个人引领作用突出,在企业转型升级、技术研发、创新发展、现代化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或所在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4.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和慈善事业,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三、评选办法
(一)江北新区、各区和国家级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推荐工作,组织民营企业积极申报(2017年拟表扬的19家民营企业优先推荐,具体名单见附件3),指导企业填报《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评选申报书》(见附件1), 经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企业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集中送市经信委汇总(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市农委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推荐5家农林牧渔业企业(含2017年拟表扬的南京普朗克科贸有限公司),指导企业填报《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评选申报书》(见附件1),经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企业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集中送市经信委汇总。
(三)市经信委(市民营办)制定评选办法,根据候选企业经济指标、科研创新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兼顾行业分布和规模大小,组织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综合评审。市委统战部组织综合评价后,市经信委形成推荐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公示。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提升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动力,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筛选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和办法,认真做好候选者材料的收集、整理、核对和评估工作,防止虚报。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企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产业、规模以及行业的比例。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11月6日前,各单位要将初审后的《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评选申报书》等材料报送市经信委,有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陶  涛    联系电话:68788752、13770501167
传真:68788755    电子邮箱:jxwmyc@163.com
 
附件:1.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评选申报书
2.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3. 2017年拟表扬的民营企业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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