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创新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8-10-22 16:18:44
2019年市创新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创新型企业培育
(一)新获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补助
(1)申报条件
①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企业的技术中心2018年新获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2018年申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但认定结果未公布的企业可先行申报本专项补助,待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公布后,以公布文件所认定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最终补助依据)。
③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良好,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积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④企业近2年内应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和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材料
①《新获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18年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如认定文件暂未发布,相关申报企业可暂不提供。
④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2016-2018年)运行情况总结。
⑤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联系人:林卿 联系电话:68788858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专项
(1)申报条件
2018年获国家、省级和市级批复(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对已申请国家、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但结果尚未公布的企业可先行申报本专项补助,待相关批复文件公布后,以公布文件为最终补助依据)。
(2)申报材料
①《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建设专项补助申请表》。
②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2017-2018年运行情况报告。
③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国家、省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批复文件暂未发布的,可暂不提供)。
⑤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联系人:葛明志 联系电话:68788856
(三)重大兼并重组项目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申报单位应为兼并重组发起方,且近2年内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和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③重大兼并重组项目产权交易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于2018年当年度完成工商变更。(预期2018年度能够完成工商变更的项目也可进行入库项目申报)
④并购完成后,发起方企业绝对控股,且社会影响大、行业带动力强、运行质态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申报材料
①《南京市企业重大兼并重组项目补助申请表》。
②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购方企业和被兼并企业与补助申请表对应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购方为集团性质的需提供合并报表)
③兼并重组协议书(合同)复印件。
④并购方企业营业执照、被兼并企业工商变更(备案)通知书、被兼并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尚未完成,申报企业可暂不提供)
⑤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如涉及境外投资的,须提供发展改革、商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或备案等批复文件复印件。
⑥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⑦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以及能够证明申报项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3)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经信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联系人:马彬 联系电话:68788795
二、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补助
1. 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突破招标项目
采取招标形式组织实施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2019年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
2.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一事一议”
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对提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一事一议”申请的企业,给予支持。
(1)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企业须在南京依法注册,并在南京独立从事研发、生产、经营活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②项目申报企业须至少联合一所高校或科研院所、一家上下游关联企业组成产学研用合作方式,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
③项目申报企业须具有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先支持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或区域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合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以及在项目领域内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
④项目申报企业的技术应自主可控。优先支持具有项目相关技术基础和产业基础的单位。
⑤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接受市经信委及其指定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技术突破任务各阶段开展检查、审计和评审工作;应承诺与市里同行分享技术突破成果,推动相关行业发展。
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关键技术指导目录,对产业技术创新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
⑦项目应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产业地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申报材料
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补助申请表》。
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方案。
③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申报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⑤合作攻关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⑥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归口处室:科技与质量处
联 系 人:葛明志 联系电话:68788856
(二)新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补助
(1)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
②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的标准为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内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且已于2018年实施。
③项目申报单位为标准的主导制定或实质性参与单位。
④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的国际、国家标准在我市“4+4+1”产业内取得较强指导性成果,对行业发展具有标志性、带动性提升作用。
(2)申报材料
①《新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项目补助申请表》。
②重点行业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自评报告。
③项目申报单位制定、并已于2018年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复印件。
④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⑥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3)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归口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联 系 人:林卿 联系电话:6878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