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2 15:22:13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以下简称《评价方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机构
收省科技局委托,南京市科委作为中小型科技型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注册审核、形式审查、入库企业抽查及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核实处理等工作。各区(园区)科技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组织发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