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相关规定:
1、请各主管部门、各相关承担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申请手续时间为9月至12月底,每周三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结题申请手续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统一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被委托人须熟悉申请程序和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2、结题组织工作由省科技厅社发处统一安排。重点项目结题,计划采用学术交流的方式进行。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结题,采用集中验收的方式。社发处视情况委托管理规范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3、项目结题经费决算。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100万及以上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
4、省基金项目应依照项目合同指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具体程序
(一)验收申请。
1、各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在申请结题时,应将本年度计划结题的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社发处,确定结题相关事宜。
2、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www.jskjjh.gov.cn。网上结题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社发处即可进行下一步(主管部门网上递交即可,无需等待批准,纸质材料审核后方能通过网上批准)。
3、纸质材料审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每周三统一报送至社会发展处办理结题申请(每周三办理,其他时间不办理)。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
(二)组织结题。
结题申请获批后,依照省科技厅社发处确定的方式组织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验收系统中打印专家意见空白表格交专家,填写专家意见并由专家签字。项目顺利通过结题后,项目主管部门年底前将每个验收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无需盖章)复印件一份,于年底12月30日前报省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5室)存档备案。没有递交存档材料的视为未结题。
(三)申请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函评项目选择其中一份代表小组专家的综合意见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
6、研发工作总结;
7、项目经费决算表(重点项目为审计报告);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 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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