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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六大误区 发布日期:2018-09-15 00:29:30

近年来,随着大众对专利认识的提升,我国专利申请量大幅度上涨,但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讲讲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六大误区!

1、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很多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外观专利申请,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2、产品先投产探路后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探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先行将产品投入市场。
 
如果后期授予专利权,专利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
 
同时,若对侵权者提起诉讼,侵权人将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最终,企业不仅败了官司,还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总结而言,专利申请的基础并非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并非成型的产品。
 
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
 
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中国外观专利查询网,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外观专利,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
 
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4、手握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
 
这其实是大多数专利权人的认知误区。
 
以发明专利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但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
 
得到专利证书,并非代表你获得有效的专利权,仅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5、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
 
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
 
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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